庞晓杰结婚也有可能成为创业的风险!-看律师怎么说
庞晓杰 .bizsvr_0 {text-align: justify;} .bizsvr_1 {display: inline-block;} .bizsvr_2 {text-align: center;} .bizsvr_4 {max-width: 100%;box-sizing: border-box;min-height: 1em;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text-align: justify;} .bizsvr_5 {font-size: 14px;} .bizsvr_6 {max-width: 100%;box-sizing: border-box;min-height: 1em;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bizsvr_7 {max-width: 100%;box-sizing: border-box;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bizsvr_43 {max-width: 100%;box-sizing: border-box;letter-spacing: 0px;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bizsvr_50 {max-width: 100%;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如果你突然被告知要承担你丈夫或妻子欠下的2亿人民币债务,你会怎么办?
按照此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如果你的配偶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的配偶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对此你要偿还。
2011年,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兄妹与投资方建银文化签订对赌协议,约定如果小马奔腾无法如期上市,李明兄妹就要一次性回购建银文化所持有的小马奔腾的股权。结果李明无法实现赌约,并在2014年猝死。李明死后,其遗孀金燕被法院判决承担所欠的回购股权债务,共计2亿元人民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使案件有了新的发展方向。解释载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李明所欠的债务是以个人名义欠下、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金燕对此债务不知情的话,这个案件可能就有反转的余地。
继王宝强离婚一案后,这件事成为大家最关心的企业-家庭财产案件之一。
01
企业和家庭,傻傻分不清
很多企业的创办史和家庭的发家史紧密结合,企业家的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企业创始人直接用家庭的财产去兴办企业,而企业赚到的钱也似乎顺其自然地归其个人或家庭所有。创始人的法人意识淡薄,这引发了公司内资金挪用、侵占等问题,也容易使公司的债权债务行为和家庭发生联系。
其次,很多企业在创办初期,股权制度设计混乱。企业在早期常常是朋友、兄弟或夫妻家庭一起创业的模式,通常只是简单地约定大家的分成比例,靠感情和关系维持企业的顺利运营。创始人的股权设计意识不强,甚至觉得太过正式地签订股权协议会影响感情。企业没有正式的股权制度,在这种“合伙”关系破裂时,也没有合理的股东退出和进入机制,这对公司的稳定管理造成极大的影响。
再次,企业主在对外签订债权债务协议时,没有约定清楚承担责任的形式。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无法清偿债务,很容易波及配偶、家庭。
02
经营不善,波及家庭
知名艺人刘涛近几年复出娱乐圈,以“劳模”的姿态接拍了许多影视剧、广告、综艺节目等项目。在被称赞敬业的同时,刘涛婚后息影再复出的原因也被大众所津津乐道。
刘涛的丈夫王珂原是一名事业有成的商人,是当年号称“京城四少”的其中一员。但是在08、09年金融危机中,王珂在海外的生意严重受挫,还受到了亲友的反目背叛,最后生意一落千丈,甚至欠下巨债。
据2011年的《新京报》消息,王珂曾经还因为拖欠信用卡债务被广发银行告上法庭。在这样的背景下,刘涛复出后不停地接戏工作,最后终于还清丈夫生意失败后欠下的一系列债务。
许多人盛赞刘涛为“贤妻”,在没有法院判决刘涛必须承担债务的情况下,依然主动帮丈夫还债。但我们却看到,生意失败、个人负债不单单只是影响家庭生活质量,更严重的后果是,家庭成员因此而承担债务压力。这是企业对婚姻家庭的潜在影响。但是反过来,婚姻家庭的状况也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
03
股东结婚离婚,公司很关心
在互联网1.0的时代,土豆网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络视频平台之一,与优酷势均力敌。在土豆网风风火火地发展了5年后,2010年,创始人兼当时的CEO王微,正志得意满地准备带领土豆网远赴美国,在纳斯达克上市。然而就在此时,王微悬而未决的离婚案却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也使土豆网赴美上市的路途变得格外艰辛。
2009年,经王微两次起诉,法院最终判决王微与其前妻杨蕾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2010年11月10日,在前妻杨蕾提起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后,法院冻结了王微名下3家公司的股权,其中包括王微对上海全土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95%的股权。但就在前一天,王微才递交了土豆网的上市申请。作为土豆网的内资公司,全土豆公司持有土豆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对上市有关键意义。王微的股权被冻结后,土豆网的上市计划被迫推迟。这一冻结一推迟,土豆网就错失了上市的最佳时机,即使后来上市成功,也不复当年。
投资圈还因这个事件创造了“土豆条款”这一概念,即考虑要求所投公司在股东协议中增加,“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条款。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和他夫人梅琳达却是签过类似的协议。协议约定,两人如果发生财产分割,将不涉及股权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据称,要求约定此项内容的正是微软的董事会,理由则是为了公司安全和稳定的经营管理。